为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医疗机构制剂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云南省实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起草了《云南省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于2022年8月1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yunnanadr@126.com。
附件:云南省医疗机构制剂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