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与治理并重 扎实推动禁毒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2023-10-20 18:44:48   【字体: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副处长、新闻发言人冯琳主持新闻发布会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副处长、新闻发言人 冯琳: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打击与治理并重扎实推动禁毒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智鸥,第十一检察部主任万玮、副主任祁正榕。我是新闻发言人冯琳。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和云南省内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

今天的发布会有三项内容:一是通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情况;二是发布全省检察机关惩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三是回答记者提问。

再过几天就是“6.26”国际禁毒日了,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毒品一日不除,禁毒斗争就一日不能松懈。云南是全国禁毒工作的前沿阵地,一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积极推进溯源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下面,就请周智鸥副检察长为大家介绍这方面的主要情况。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智鸥发布新闻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智鸥: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

2022年以来,云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目标任务,持续扛牢维护国家安全、强边固防政治责任,坚持厉行禁毒方针,深入推进“清源断流”战略,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为推进全省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纵深开展注入检察新动能。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进行情况介绍。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

一是扎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惩毒品犯罪。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3077件416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605件3382人,占批捕案件的9.8%和7.97%;受理审查起诉毒品犯罪案件3725件514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065件4015人,占公诉案件的4.19%和4.03%。与同期相比,批捕、起诉毒品犯罪案件分别下降29.61%和37.72%。持续加大对制毒源头犯罪、大宗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毒枭、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成功办理了胡某走私、运输毒品、杨某万运输毒品、曾某某等二人非法走私、运输制毒物品案等一批百公斤以上、毒品累犯、再犯重大案件,形成“打击一批、震慑一方”高压效应,毒品犯罪数量逐年下降,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强边固防织密防线,筑牢祖国西南禁毒安全屏障。当前,我省毒品犯罪总量下降,但作为禁毒斗阵前沿阵地,跨境毒品犯罪团伙化、专业化特点依然突出,面对强边固防和后疫情时代边境治理等多重挑战,全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重拳出击,持续加大对跨境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在侦查、起诉、审判全链条发力,坚决摧毁境内外制贩毒团伙网络,积极参与打防管控建治工作,助推境外除源境内清断流取得更大成果。在办理曾某章等五人跨境走私、运输毒品案过程中,成功追诉漏犯漏罪,彻底瓦解犯罪团伙,有力打击境外毒品犯罪分子嚣张气焰,维护边境社会秩序稳定。

三是深化“集群打零”,积极摧毁毒品犯罪终端消费市场。零星贩毒处于毒品消费市场终端,交易过程简单快捷、隐蔽,涉案毒品数量不大,但社会危害性极大。对此,全省检察机关把着力打击零星贩毒案件作为切断毒品制造与毒品消费之间桥梁的重要环节,针对零星贩毒取证难、事实认定难的特点,会同省法院、省公安厅联发《零星贩毒工作指引》,统一零星贩毒案件证据认定标准,强化对零星贩毒的打击合力。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起诉零星贩毒人数为2930人,占起诉人数的72.98%,对毒品消费市场形成有效控制,切实维护公民身心健康,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二、做优做强毒品犯罪检察工作,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一是强化联动合作,凝聚打击毒品犯罪整体合力。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机关指控、证明毒品犯罪的主导责任,前移法律监督关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运用捕诉一体机制,围绕毒品犯罪案件证据体系构建要求,监督、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证据,完善证据链条。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依托庭前会议、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机制,研商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统一执法司法标准。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毒品案件侦查1090件,出席庭前会议16场,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38次。在办理胡某走私、运输毒品案件过程中,通过积极开展多轮重大案件会商,共同研判案件中存在的证据收集、使用及证明难题,最终该起涉毒数量达120公斤的零口供案件得到顺利侦查、起诉和审判,让企图逃避罪责的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有力捍卫了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

二是立足法律监督,确保惩治毒品犯罪公平公正。始终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原则,加强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严把事实审查关,增强办案亲历性,依法正确行使起诉裁量权,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毒品犯罪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毒品犯罪案件82件,书面纠正漏罪71人,共不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444件752人,不起诉116件193人。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出抗诉20件,支持抗诉16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12件,抗诉后改判9件,发回重审3件,抗诉意见采纳率为75%。其中谢某、高某贩卖毒品、洗钱案,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和审判监督,成功引导侦查机关查办了洗钱犯罪事实,并通过抗诉,纠正了一审判决存在的附加刑适用错误,确保案件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取得良好抗诉效果。

三是注重宽严相济,适时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发挥刑事诉讼审前主导作用,做到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在严惩重大毒品犯罪,形成强大震慑的同时,对于有自首、立功、情节较轻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形的,依法从宽处理,以此有效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同盟,减少社会对抗,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案质效。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毒品犯罪案件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提出量刑建议3121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3013件,采纳率达96.54%。

三、持续强化源头治理,打造禁毒综合治理新体系

一是全力落实“七号检察建议”,推进寄递安全领域溯源治理。根据最高检“没完没了抓落实”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强化履职担当自觉,以更高政治站位推进“七号检察建议”落实。坚持省级统筹,协同联动。与省邮政管理局等16家省级寄递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印发《云南省平安寄递专项行动方案》,在进一步形成监管合力的基础上,对今年寄递安全监管工作列出集中攻坚任务时间表,以进一步整治寄递渠道安全隐患,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坚持调查研究,层层推进。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先后开展调研座谈192次,建立联动机制和出台规范性文件37项,走进寄递企业、网点开展专项检查136次。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美团跑腿等寄递新业态发展存在的监管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帮助监管单位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以更实工作举措提升寄递安全治理能力。

二是积极延伸办案职能,全力助推禁毒防控体系建设与完善。除贯彻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外,全省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结合办案及时发现有关行业和领域监管中存在的其他问题,以检察建议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监管责任落实。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向公安机关、教育部门、易制毒物品销售流通行业等相关职能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1份,持续跟踪问效,推动建立防范毒品犯罪长效机制,进一步扩大溯源治理成效。

三是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化毒品犯罪预防和禁毒宣传教育。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落实省委“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要求,多平台、多形式、多层次开展禁毒宣传。结合“6.26”国际禁毒日、检察开放日等节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禁毒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以“六进”工作为载体开展日常禁毒宣传,制作禁毒知识手册,组织送法进校园、进农村、旁听庭审等现场宣传活动,依托传统媒体,新媒体推送禁毒法律知识,讲述禁毒检察故事,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营造全民禁毒良好氛围。与云南广播电视台联合拍摄《身边的正义-禁毒国境线上的检察利刃》,以纪实访谈、专家案例解读的形式向普通群众介绍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识毒、防毒、拒毒,远离和预防毒品犯罪,获得良好社会反响。“滇西禁毒检察利剑”被评为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云南检察禁毒的品牌效应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各位记者朋友,2023年是云南省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深化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筑牢祖国西南边疆禁毒屏障目标,积极参与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的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零容忍”,突出遏制境外毒品渗透对全国危害和省内毒品滥用危害两个重点,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全面提升毒品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推动禁毒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夺取禁毒人民战争新胜利,为全国禁毒工作贡献云南力量。

谢谢大家!

冯琳:

谢谢周智鸥副检察长。

我们精心挑选了全省检察机关惩治毒品犯罪的十大典型案例,已经印发给各位记者。下面请万玮主任对典型案例进行解读。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主任万玮发布新闻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主任 万玮:

毒品是危害人类身心健康的一大杀手,拒绝毒品、远离毒品是现代文明的基本共识。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政法机关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有效遏制了毒品蔓延的势头。近年来,云南省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积极融入国家禁毒工作大局,创新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推进溯源治理,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为平安云南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今年“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选出10件典型案例予以发布。典型案例呈现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重大毒品犯罪。曾某章、沈某等六人走私、运输毒品案,犯罪团伙依托境外特殊区域与环境,通过隐蔽方式长期实施毒品犯罪,严重影响了边境安全与稳定。云南省检察机关通过办理一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了毒品犯罪,成功堵截境外毒品渗透,维护了边境和谐稳定。

二是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陈某强等三人运输毒品案,检察机关全面审查证据,深挖犯罪线索,追诉了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的主犯,扩大了打击成果,通过跨省押解,铲除了该条毒品犯罪链。沙某肖贩卖毒品案,检察机关通过对关联案件电子证据审查发现犯罪事实,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纠错,让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谢某雄、高某贩卖毒品、洗钱案,检察机关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罚金刑适用错误,体现了打击毒品下游犯罪的坚定决心。

三是强化证据审查和引导侦查。廖某江运输毒品案,检察机关积极引导侦查,强化客观证据提取,构建严密证据体系,依法惩治犯罪。曾某娇、刘某发非法运输、走私制毒物品案,检察机关通过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使“零口供”犯罪分子得到处罚,从源头上遏制了制毒物品犯罪的蔓延。

四是突出涉毒反洗钱工作。谢某雄、高某贩卖毒品、洗钱案,检察机关坚持“一案双查”,以精办“小案”为切口,紧盯“自洗钱”和“他洗钱”行为特征,深挖犯罪线索,通过追诉漏罪、漏犯,对源头上治理和预防毒品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对全链条打击零星贩毒提供了有效借鉴。

五是积极推进禁毒综合治理。毕某、荀某贩卖毒品案,检察机关发现犯罪分子利用美团跑腿、闪送等新物流渠道贩卖毒品,提出建立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并制发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堵塞管理漏洞,源头上预防毒品犯罪。陈某龙运输毒品案,检察机关与邮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联合开展专题培训,使快递人员成为防范违禁物品寄递的有生力量,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依法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工作是检察机关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任务,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

冯琳: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各位记者朋友有什么问题请向我举手示意。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结合今年云南省开展的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云南检察机关在禁毒宣传工作中取得了那些实效,下一步将重点开展那些工作?

万玮:

自“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三下降一扭转”工作目标,按照“向谁普、谁来普、普什么、怎么普”工作思路,紧盯普法工作短板弱项,聚焦检察工作主责主业,将普法宣传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将宣传教育与发动群众相结合,着力推进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全覆盖,不断夯实普法基层基础,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一是积极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从在校师生员工的实际出发,认真贯彻《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专题大纲》,组织开展检察官送法进课堂活动,与各级学校联合进行禁毒预防宣传“小手拉大手”活动;积极走访州市教体局、中小学单位和场所,通过“毒品预防教育展览馆”,检察人员进校园普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家长告知书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在校学生禁毒防毒意识。

二是积极探索村(社区)“村民自治,全民禁毒”新路子。通过检察官送法进村普法工作,积极参与组织开展“三官一师”法律培训,推进村(居)民“一事一议”,定期对村(居民)开展吸毒尿液检测,确保村(社区)群众“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接受禁毒宣传教育,大力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毒品治理模式。

三是通过“五个一”举措推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五个一”是指:“一部禁毒微电影、一期禁毒宣传片、一本禁毒口袋书、一场禁毒新闻发布会、一份普法强基禁毒课件”。以上述五个一为载体,在“6·26”国际禁毒日、检察宣传日、检察宣传月等节点向社会通报禁毒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提供禁毒法律咨询,推送禁毒法律知识。并依托“两微一端”,微电影、抖音短视频、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扩大禁毒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讲好禁毒检察故事。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上下联动,建立专群结合的普法队伍,重点围绕预防边民涉毒违法犯罪工作,加大检察官送法进乡村的力度。紧贴实际,推出一批管用实用的涉毒普法产品。引导毒品条线建立门类齐全的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加大以案释法音视频等系列作品的生产供给,通过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让群众对涉毒法律条文入脑入心。

冯琳:

请继续提问。

 

法治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法治日报记者:

当前新型毒品层出不穷,新型毒品犯罪有哪些特点,云南省检察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打击新型毒品犯罪,成效如何?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副主任祁正榕答记者问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副主任 祁正榕:

新型合成毒品种类繁多,犯罪手段方式花样不断翻新,其外形、包装又极具迷惑性,取证、鉴定难度大,犯罪形式日趋复杂化、低龄化和非接触化。云南作为我国禁毒斗争的前沿阵地,全省检察机关不断探索,积极破解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办理中的难点问题。

一是能动履职,推动完善办案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就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协商,切实从制度上解决执法办案中对证据收集、把握方面存在的意见分歧与不规范问题。积极落实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机制,加大新型毒品案件提前介入力度,引导及时全面收集证据。加强新型毒品犯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究和办案指导,聚焦新型毒品犯罪重点领域发布典型案例,为全省案件办理提供参考。

二是逐步统一办案标准,统一新型毒品数量认定和鉴定要求。推动各办案单位严格根据《非法药物折算表》折算新刑毒品量刑基准数量,实现新型毒品定量检测应检尽检,毒品含量的准确折算,并结合其他量刑情节进行综合量刑,避免出现量刑畸轻畸重的情形。

三是以认罪认罚制度破解取证难问题。通过灵活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正确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以此为突破口,反向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夯实定罪量刑证据基础。目前该类案件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已达90%以上。

四是积极延伸办案效果,助推新型毒品犯罪溯源治理。针对具体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监管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并与被建议单位召开联席会议,跟踪落实问效,促进相关部门加强对含有新型毒品成分类药物的流通监管,从源头上防止外流,出现制造贩卖新一代毒品的情况,推动新型毒品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冯琳:

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到此结束。记者朋友们有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的问题,会后可以和我们联系。

我们深知,禁毒工作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离不开新闻媒体的关注与支持,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对全省检察机关禁毒工作的进展成效多多关注、多多报道,共同营造打击毒品犯罪的强大声势,为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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